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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加强执法监管工作

    信息来源:http://www.hefil.com.cn/ 发布时间:2013/4/27 8:40:11 点击数: Tags: 空气过滤设备

在今天的文章中我们和您一起看到的是关于近上海市的环境执法监管工作,这些都是由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提出并执行的,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突出“三个重点”,创新监管,确保落实监察计划。

全市环境监察部门根据工作计划、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突出加强“三个重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监管,加强对重点地区专项监察,着力解决区域性污染问题;加强对水源地、医药、重金属、电子行业、电镀行业的监管,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控,对燃煤电厂、宝钢、石化、高化、上海化工区等市管重点企业减排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和对冒黑烟、堆场、码头的监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关心的PM2.5问题。

二、把握“四个到位”,规范执法,确保增强监察效果。

注重现场监察到位,做好监察笔录、证据采集、资料核对,掌握优先手资料,留下监察痕迹;发现违法问题处罚到位,该整改的整改,该罚金的罚金,该关停的关停,要有触动,不能避重就轻;监察执法程序到位,依据《上海市环境监察系统工作规范(试行)》规范执法程序,加快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总队8月份投入使用后做好区(县)后续试点工作,依据规定的执法程序处置违法行为;应急响应处置到位,发挥“12345”上海市民热线、“12369”上海环保热线两个平台作用,及时了解掌握环境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及时出警、及早处置。努力做到处罚一个、震慑一片、影响一方。

三、发挥“三个作用”,联合处置,确保提高监察效率。

加强与市局和各处室、区(县)支队沟通联络,联合执法,发挥上下联动作用;加强与市局所属单位和区县环保局的配合和协同,互通信息、共享资源、相互促动,发挥左右互动作用;加强与相关友邻单位的协作,主动寻求配合、寻求支持,发挥友邻协动作用,提高执法效率。

四、解决“四个问题”,强化能力,确保完成监察任务。

多方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成一支境界高、业务强、作风硬的监察队伍。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使执法人员明确肩负的职责,解决愿干、想干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解决能干、会干的问题;组织学习、调查、研究,解决干对干成的问题;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解决干好干坏的问题。加大环境执法的力度,挖掘环境监管的深度,拓展环境监察的广度,确保完成环境监察任务,开创上海环境监察新局面。

以上的这四个方面就是上海市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环境的治理工作我们还是十分重视的,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采取相应的空气过滤器等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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